入住須知:
1、入住時間:下午2:00以後, 退房時間:上午11:00前辦理。
2、參與套裝行程旅客,上船後,請以電話通知以便安排機車時間。
3、為了不影響其他房客住宿品質及打擾當地居民生活,房間內嚴禁吸煙、喝酒、   吃檳榔、大聲喧譁、賭博等行為,並請於晚上10:00後注意個人、電視或手機音量。
4、為響應環保節能減碳,離開房間時請隨手將電燈、電視和冷氣關閉。
5、請隨時留意個人貴重物品及財物,民宿僅提供房間住宿,不負責房間內貴重物品之看管,離開房間外出時記得鎖上房門,騎乘機車也勿將貴重物品置於車   廂內,最好隨身攜帶!
6、本民宿不開放寵物入住,為維護其他房客權益,請勿攜帶寵物。
7、小琉球因地小、船隻、居家多,嚴禁放天燈
 
【為了維護住宿品質和其他房客之權益,懇請遵守以上規定,謝謝您的合作!】
 
 
訂房須知:
1、來電請告知所需房型與及套裝行程人數。
2、訂金預付總金額30%。尾款請於入住check in時付清。無提供刷卡服務。
3、因房間有限,為免爭議,訂房確定後,請3日內預付30%訂金確認後,始完成訂房手續,若您在規定時限內未完成訂金預付,本民宿將不另行通知自動取消訂房,不便之處、敬請見諒!
4匯款帳號:00716730127103、匯款銀行:700琉球郵局、戶名:陳素萍
5訂房方式:
一、電話洽詢:0938190718 小姐  (洽詢時間:0830~2000)
    LINE ID:a0938190718
二、信箱留言:liuqiu.rooftop@gmail.com (註明 入住時間、大名、人數、
      年齡、連絡方式、行程類型等相關資訊)
星期六、日建議您直接打電話詢問較快速,我們收到訊息後會儘快回覆給您。
 
6、匯款成功後,請以簡訊、或電話通知,或網站留言,告知姓名、入住日期、匯款帳號後5(若您轉匯訂金後未告知,我們不知該筆匯款是那位客人的,恕無法保留房間!)
7、確定匯款成功民宿將以簡訊告知船票取票流程,請記得保留民宿簡訊。


延期/取消訂房:

依據交通部觀光局 【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】
交通部99年1月13日交路字第0990000402號函頒  第六條  (訂金之收取)

甲方(旅客)取消訂房時,得要求乙方(民宿)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:
一、甲方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14日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
二、甲方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10至13日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訂金70%。
三、甲方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7至9日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訂金50%。
四、甲方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4至6日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訂金40%。
五、甲方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2至3日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訂金30%。
六、甲方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1日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訂金20%。
七、甲方房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或怠於通知者,乙方得不退還甲方已付全部訂金。

延期需於入住前7日告知(不含入住日),若超過7日才通知者,依上列標準扣除訂金。

若遇颱風船班停駛或天災人禍不可抗拒的因素,可退回全部訂金或選擇延期。
(入住期限2個月內)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訂房 入住須知
    全站熱搜

    盧媽媽民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